工作简讯
广州市教育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 时间: 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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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上午,市教育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广州大厦召开。石安海理事长、陈传誉常务副理事长和理事、理事代表、监事会监事、副秘书长、顾问等26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华同旭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教育基金会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广州市教育基金会2014年财务工作报告》、《广州市教育基金会2014年资金运筹情况和2015年资金运筹工作计划》、《广州市教育基金会2014年奖励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奖励工作计划》、《广州市教育基金会2014年资助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资助工作计划》和《关于对历年应收账款“印制新闻报导汇编”进行账务处理的请示》。
理事们对以上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对2014年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15年计划提出了相关意见。会议议定事项如下:
一、同意奖励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将广州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项目,在原来的1500个优秀教师名额中单列出200个名额给优秀班主任。同时,市教育基金会再增加300个优秀班主任名额。这样,广州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班主任奖励项目共1800个名额。
二、同意资助专业委员会提出修改“广州市学生重大疾病扶助治疗基金”资助办法,降低资助对象的收入门槛,由原来家庭年总收入5万元调整为6.9万元(根据广州市统计局数据,2013年人均月薪5,808元,年薪约6.9万元)。
三、同意资助专业委员会提出将“广州市见义勇为治安基金”修改为“广州市教育系统见义勇为治安基金”。理事们认为“广州市见义勇为治安基金”项目是以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给予资助的,我会也只是对市教育系统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资助。同意对受到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市教育系统的见义勇为行为实施资助;同时对没有受到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也进行资助慰问。标准为:对见义勇为(没有受伤的)每人给予1,000元的资助慰问;对受伤的见义勇为(需住院治疗的)的给予3,000元的资助慰问;对严重受伤或造成残疾的每人给予5,000元(或以上)的资助慰问,对10,000元以上的需报理事会主要领导同意。
四、理事们提出将“登革热防控工作人员慰问活动”修改为“市教育系统登革热防控工作人员慰问活动”。此项意见获得通过。
五、理事们讨论了《关于对历年应收账款“印制新闻报导汇编”进行账务处理的请示》,认为此笔账务是2002年形成的,时间久远,且当时答应捐款的人至今也没有捐款的意向。根据财务管理要求,理事会决定同意对此项挂账进行处理。
六、将市教育基金会2015年奖励和资助工作计划放到广州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基金会的门户网站上,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让符合条件的人员得到奖励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