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基金会召开第四届奖励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时间: 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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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在市教育局303会议室召开市教育基金会第四届奖励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奖励委员会主任江东主持。会议议定事项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教育基金会2016年奖励计划执行情况》。
    二、讨论研究了《广州市教育基金会2017年度奖励计划》,全年拟安排4个奖励项目,预算开支经费302.16万元。
    (一)拟同意继续安排“广州市终身教育奖”项目,奖励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辅机构中从事教育工作年逾30年的退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约1,200名,以市政府名义颁发荣誉证书,证书制作费每本18元,共计2.16万元。
    (二)拟同意继续安排“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项目,奖励我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约600名,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基金会名义颁发电子荣誉证书,奖励费60万元。
    (三)拟同意继续安排“2017年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60万元,奖励我市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中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四)拟同意继续安排“广州市优秀教师奖”项目,奖励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辅机构中1,800名工作成绩显著者,每人颁发奖金1,000元,共计180万元,并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基金会名义联合颁发证书。
    市教育局师资工作处提出:今年拟向市政府呈报“广州市特级教师”项目,名额80人(包含在1,800名的名额当中),建议该80人的奖金由1,000元调整为3,000元,预算增加经费16万元。会议议定待该奖项经市政府审批确定后,再报基金会理事会决定此项目是否增加16万元。            

广州市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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