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关于资助优秀贫困家庭高考学生的通知
- 时间: 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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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优秀贫困家庭高考生顺利迈进大学校门,社会爱心人士罗穆禧先生一次性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用于定向资助在2014年至2015年参加高考且具有广州学籍的优秀贫困家庭高考学生,帮助他们提升自强不息、努力进取的精神,激励其德、智、才、能的全面发展,使之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乐于助人;有正确的理想信念,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
(二)具有广州学籍且当年高考成绩达到重本分数线的优秀贫困家庭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并持有下列“家庭特困证”之一的家庭学生:广州市各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市总工会发放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等有效证件。
二、资助时间、人数、标准
从2014年到2015年,每年资助50名优秀贫困家庭高考学生,每名学生一次性受助人民币1万元。
三、申请资助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广州市优秀贫困家庭高考生资助申请表》(在广州市教育基金会网站下载)。
(二)“家庭特困证”复印件(领取资助金时必须提供“家庭特困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学生本人身份证)。
(三)高中阶段获得过的奖项(复印件)
四、申报说明
(一)高考成绩公布后,达到重本分数线的优秀贫困家庭高考生,凭有效证明可向广州市教育基金会申请此项资助。
(二)申请资助的高考学生,由本人填写《广州市优秀贫困家庭高考学生资助申请表》,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通知有关事项在2014年至2015年有效,申请资助的高考学生必须在每年高考成绩公布后20天内,将申报材料送至(或邮寄)广州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并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02864694@QQ.com。逾期一般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资助广州地区优秀贫困高考生实施方案
广州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联系人:李保岁,电话:22083793,15626161619,
地址:广州市西湖路83号市教育局7楼 基金会办公室)